1、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佳苑五期安置房”项目 概要:****经济开发区,基地东临薛李东路、南临开园路、西靠薛李路、北近马场路。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利。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22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89553㎡(含地下室建筑面积)。 基地北侧沿马场路布置3栋18层住宅楼、中间布置14栋11层住宅楼,南侧开园路布置4栋11层住宅楼以及少量三层为主的商业体建筑。 本项目在建设和以后的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废气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安置处理,噪声排放达标。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靠及到位。 2、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 联系人:朱伟峰 联系电话:****2845 3、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研究院 联系人:沈工 邮件: ****@qq.com 电话: 025-****5495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选址可行性和规划相容性分析:从本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状况和区外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分析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本项目的用地性质是否符合**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 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项目工程特征以及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要求,本评价在做好现状环境质量监测调查和同类项目类比调研的基础上,将以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评价及施工期水土保持、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为重点,并进行大气、固废、噪声、生态的环境影响分析;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 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 (5)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 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 将意见传真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3) 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4) 发送电子邮件至评价单位 7、 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13-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