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汤沟镇2023****中心村建设EPC项目
2.标段名称;汤沟镇2023****中心村建设EPC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类似业绩 现更正为:
1)施工业绩:承担过单个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含)的类似项目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设计运营一体化业绩,提供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予以认可;
(2)类似项目是指:市政景观类工程;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中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无法体现的,则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承担过单个投资额不低于700万元(含)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提供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或成员提供均予以认可;
(2)类似项目是指:市政景观类工程设计;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设计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中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无法体现的,则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地址:**省**市****社区****政府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季曙春
电话:188****57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官陡街道金浩**新街6号楼5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何芸
电话:139****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