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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扬****卫生院麾村分院变更公示书
****卫生院麾村分院的变更登记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拟变更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扬****卫生院麾村分院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孙华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卫健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电话:0514-****6827;联系地址:**市**区**路120号(法监科);邮编:2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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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