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3********4638570 | 王炳根 |
刘慧 | **省**市**区 |
漕湖街道春兴路46号平谦国际(苏相)科学产业园三期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生产电子消费及工业配件、汽车配件**项目(第一阶段) | ****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C2913-C2913-橡胶零件制造 |
| **省**市**区 漕湖街道春兴路46号平谦国际(苏相)科学产业园三期 |
经度:120.56623 纬度: 31.45405 | ****环境局 |
| 2024-04-30 |
苏环建〔2024〕07第0051号 | 913********4638570002Y |
2024-09-12 | 3000 |
120 | **** |
913********4638570 | **** |
913********4638570 | ******公司,******公司 |
913********281546F,****0507MA1X2X8T85 | 2024-09-15 |
2024-09-16 | 2024-09-30 |
2024-11-08 | 2024-12-06 |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8x1ULy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建设地址为:**市漕湖街道春兴路46号平谦国际(苏相)科学产业园三期。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产电子消费及工业配件8500万片、汽车配件1500万片。 |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市漕湖街道春兴路46号平谦国际(苏相)科学产业园三期。本项目第一阶段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建设规模为:本项目第一阶段年产电子消费及工业配件3230万片、汽车配件350万片。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橡胶、硅胶制品:配料、炼胶、挤出成型:①无轴类:模压成型、修剪、烘烤(二次成型)、切割、检验、清洗、风干、包装入库;②有轴类:轴准备、涂胶、模压成型、修剪、烘烤(二次成型)、装配、研磨、检验、包装入库。 液态硅胶制品:①无轴类:成型、修剪、烘烤(二次成型)、切割、检验、清洗、风干、包装入库;②有轴类:金属件准备、涂胶、模压成型、修剪、烘烤(二次成型)、装配、研磨、检验、包装入库。 模切制品:分切、贴背胶、冲压、去废、检验、包装入库。 | 第一阶段:橡胶、硅胶制品:配料、炼胶、挤出成型:①无轴类:模压成型、修剪、烘烤(二次成型)、切割、检验、清洗、风干、包装入库;②有轴类:轴准备、涂胶、模压成型、修剪、烘烤(二次成型)、装配、研磨、检验、包装入库。 液态硅胶制品:①无轴类:成型、修剪、烘烤(二次成型)、切割、检验、清洗、风干、包装入库;②有轴类:金属件准备、涂胶、模压成型、修剪、烘烤(二次成型)、装配、研磨、检验、包装入库。 |
第一阶段部分产品暂未建设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公司****处理厂)处理,执行**市****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2.建设单位应落实废气收集和净化技术,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配料、炼胶、成型(挤出成型、模压成型)、烘烤、清洗、风干、涂胶、包装、洗模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45米高DA001排气简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激光打磨(金属件准备)、研磨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45米高DA002排气简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加强对生产车间的管理,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报告表》中相应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3.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900-218-08),废活性炭(废水处理)(900-041-49),废活性炭(废气处理)(900-039-49),废包装容器(900-041-49),废油桶(900-249-08),过滤浓液(336-064-17),污泥(336-064-17),清洗废液(酒精)(900-402-06),含油手套(900-041-49)。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18m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边角料-橡胶(包含不合格品)、边角料-硅胶(包含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胶圈、边角料-海绵、废布袋、过滤粉尘等经收集后委外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50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 本项目生活污****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胜岸港。企业与厂区内其他企业共用污水排放口,故不做检测。本项目第一阶段配料、炼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成型、烘烤、刷胶、洗模、清洗、风干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烘烤废气管道收集;清洗、风干废气密闭车间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研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激光打磨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浓度、基准排气量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DA001排气筒排放的二甲苯的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DA001排气筒排放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DA00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二甲苯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房外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及废气处理设施运转噪声。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措施、设置隔声装置等措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测点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第一阶段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硅胶、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过滤粉尘、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包装容器、废油桶、过滤浓液、污泥、清洗废液(废酒精)、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含油手套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硅胶、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过滤粉尘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包装容器、废油桶、过滤浓液、污泥、清洗废液(废酒精)、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含油手套委托中新******公司处置;生****经济开发区漕****管理站定期清运。本项目建设一般固废储存区1个,面积50m2,用于存放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硅胶、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过滤粉尘;本项目建设危废仓库1个,面积18m2,用于存放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包装容器、废油桶、过滤浓液、污泥、清洗废液(废酒精)、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含油手套。危废仓库场地的设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 |
无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 项目已设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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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吨/年) 二甲苯(吨/年)(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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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标准 | 按环评建设 | 按规范监测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脉冲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按环评建设 | 按规范监测 | |
2 | 喷淋吸收+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按环评建设 | 按规范监测 | |
3 | 脉冲袋式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按环评建设 | 按规范监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隔声减振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按环评建设 | 按规范监测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900-218-08),废活性炭(废水处理)(900-041-49),废活性炭(废气处理)(900-039-49),废包装容器(900-041-49),废油桶(900-249-08),过滤浓液(336-064-17),污泥(336-064-17),清洗废液(酒精)(900-402-06),含油手套(900-041-49)。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18m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边角料-橡胶(包含不合格品)、边角料-硅胶(包含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胶圈、边角料-海绵、废布袋、过滤粉尘等经收集后委外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50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 本项目第一阶段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硅胶、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过滤粉尘、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包装容器、废油桶、过滤浓液、污泥、清洗废液(废酒精)、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含油手套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硅胶、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过滤粉尘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包装容器、废油桶、过滤浓液、污泥、清洗废液(废酒精)、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含油手套委托中新******公司处置;生****经济开发区漕****管理站定期清运。本项目建设一般固废储存区1个,面积50m2,用于存放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硅胶、废包装材料、废布袋、过滤粉尘;本项目建设危废仓库1个,面积18m2,用于存放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包装容器、废油桶、过滤浓液、污泥、清洗废液(废酒精)、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含油手套。危废仓库场地的设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