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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12-10
项目名称 | 污水站治理工段无组织废气改为有组织排放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路25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葛志锦 |
联系人 | 蒋慧 | 联系电话 | 187****0557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0-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污水处理工艺段增加2个排气筒:一沉池、酸化池增加覆盖,对污水处理工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进行集中收集,通过管路由风机经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至大气中;好氧池、污泥暂存库增加覆盖,对污水处理工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进行集中收集,通过管路由风机经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至大气中。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无组织废气采取覆盖集中收集,经风机进入喷淋塔处理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助力经开区大气环境 | ||
承诺:**** 葛志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葛志锦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