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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 “****门诊部”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刘茵。
2. “兴****社区****中心”增加诊疗科目:麻醉科;眼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3. “****卫生院”增加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CT诊断专业。
4.“****卫生院分院”增加注册地址:**市戴南镇新泽路509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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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