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业园智能化改造项目(第四次)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某产业园智能化改造项目(第四次)单一来源,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范围:本项目涉及的信息技术服务等,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地点:**市,具体以采购指定地点为准。
1.3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智能化配套设备调试调测服务。
1.4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原比选方案“唱价异常处理预案”处理如下:
(1)获取比选文件或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3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比选。
(2)重新比选后获取比选文件或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在满足资格条件与商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按应答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名,推荐前2名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决策后确认第1名为成交人。重新比选后获取比选文件或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为1家时,转为定向谈判,在满足资格条件与商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决策后确认为成交人。
因重新比选仅有唯一的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故转为定向谈判,采用单一来源定向谈判的方式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5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市滨河路1388号X2创意街区一号楼
邮 编:215000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58****6868
传 真:/
电子邮箱:****@chinatowercom.cn
网 址:http://www.****.cn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大厦二楼裙203室
联系人:宋家庆、黄万强
联系电话:158****2865、199****7710(澄清及相关业务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澄清及相关业务联系邮箱)。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