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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文件(一)
各投标单位:
界集镇2024年**县农村公路(纬三路)建设工程(招标编号:****)现对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修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8款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以下资料应从诚信库中获取”修改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以下资料应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
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金界****公司 **万洪永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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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