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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05****中心)/****2950 通信地址:**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8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开发区虎跃路3号 | **** | 国芳工程****公司 | 建设单位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租赁建筑面积1810平方米厂房,建设年产8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接****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 废气:项目挤出、热烘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加强车间密闭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位置。 固体废物:废滤网、废油墨包装桶、废印刷版、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他塑料制品、包装箱及内衬(隔板)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塑料内衬(缓冲材料)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含油抹布及手套规范处置;集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