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环保监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 10:3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郁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23-****33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中路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00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临港经济园**路16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郁琴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3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在2025年1月7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的基础上,评标办法作如下调整: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实力第3条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为科技型企业(包括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创新性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的有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实力第4条和第5条统一更正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CS2)或者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综合实力分仍为10分。业绩分仍为4分。
4、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2月28日9:00。
更正日期:2025-02-13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中路29号
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0523-****2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科政路39号
联系人:成洁
联系电话:0523-****3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洁
电话:0523-****3388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