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睢城街道双庄北岸自来水工程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睢**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 16: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 09:2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室六(**) | ||
预算金额 | ¥1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标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076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睢**睢**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77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睢**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标达 |
项目概况 睢城街道双庄北岸自来水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07 09:2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城街道双庄北岸自来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88.23元
采购需求:
睢城街道双庄北岸自来水工程:包括水管铺设、水表安装、给排水配件等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提供: ①即 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余提供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①即 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余提供扫描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3-07 09:2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03-07 09:20 (**时间)
地点:睢**开标室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09:20)前。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三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杨钰 联系电话:0516-****0766
地址:**市睢**睢城镇青年东路新天地15-4号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223a8005-fad9-4b37-a52e-01db7bea2cd6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睢**睢**路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8****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睢**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
联系人:**标达
联系电话:0516-****0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标达
电话:0516-****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