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异地**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异地** | |||
标段编号 | ****004001 | 标段名称 | 异地**(内部装修)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异地**(内部装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异****人民政府以盛政经审发[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异地**(内部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盛泽镇绸都大道东侧、****侧、**路西侧、盛坛**侧 2.1.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28026.84平方米(其中:行政楼+男生宿舍(A区)11078.94 平方米、体育馆3469.72平方米、教学楼1025.5平方米、连廊一1472.7平方米、连廊二757.73平方米、食堂报告厅+女生宿舍(A区)10222.2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464.557792万元 2.1.4工期要求:3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内装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自2020年2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不含参建)单项合同金额1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住宅、商住楼、仓库、厂房、幕墙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上传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适用于直接发包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市公共**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2)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家;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家;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5)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6)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7)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8)****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9)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市盛泽****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1日17:00 至 2025年02月28日17:00 ,在“**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请于 2025年03月03日17:00 的时间前通过“**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提疑。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7日9:30,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10.监管部门 **市**区****办公室。 11.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盛泽镇舜湖西路2099号 地址:**区**路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 邮编: 215200 邮编: 215200 联系人:张腾骁 联系人:毛鑫 电话: 0512-****9841 电话: 0512-****705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5年0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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