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本级)
项目名称:****新区2025年市级电视新闻专栏制作与传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围绕**新区2025年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深化“四大行动”,聚焦“六大重点”,全面推动**新主城建设,积极开展宣传策划、产品制作、全网推送等相关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对市场的潜在供应商进行了调研,认为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即****,理由如下: ****是市委、市政府权**息制作发布的主要阵地,是**唯一的市级电视媒体,****总局批准的第一家全****公司,也是**市最具影响力的广播电视媒体。 融媒改革后的****,拥有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App等全媒体传播平台,建立了包含牛咔视频App、“在**”App在内的两网两端新媒体传播体系,在第三方媒体平台拥有直播**、****电视台等具有千万级粉丝量的官方公众号,从而形成超级传播矩阵,全网新媒体矩阵粉丝量近1个亿。此外,****集团还是**市唯一拥有向央视等国家级媒体发稿的优先渠道和独特能力的市属媒体,年发稿总量在100篇以上。****向中央级媒体的发稿能力,可以为**新区获得大量央视发稿不可替代的**和机会。 ****拥有传媒行业的**领军人物、地区知名人物,高级职称以上人员近300人,并且拥有知名主持人100多人,一线新闻采访记者近500人。其记者、摄像、灯光、化妆等团队专业性强、配合度高,可随时随地配**北新区相关报道,可以为本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 ****与**新区尤其具有多年的**基础和工作配合基础,**开展宣传策划、方案实施、拍摄采访、制作播出与分发等各个环节配合默契,形成了无缝对接的一体化运作体系,便于工作的协同管理、部署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共享**、减少协调成本和各类成本,便于宣传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地顺利完成。由****承办本项目可有利于本次采购工作的开展及延续。 综合以上分析,****在本次采购中具有其他供应商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与****进行**,可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其团队经验、前期素材累积以及提供的各项保障可使本项目的实施效果达到最佳,宣传效果达到最优。 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白下路358号广电大厦19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8261Q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地址:**市**区凤滁路48号
联系电话:025-****933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吴科
联系地址:**市**区凤滁路48号
联系电话:025-****9721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路157号边城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5-****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