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庆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结余资金增****水利局以扬水农〔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县庆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监理标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县境内小官庄镇、安宜镇、望直港镇、氾水镇、柳堡镇和鲁垛镇等6个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县庆丰灌区建成后,经过几轮灌区改造项目的实施,骨干工程配套率与完好率得到很大的提升,在促进灌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乡村**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益,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资金等限制,仍有部分渠系建筑物未得到改造,为充分利用项目资金,进一步改善灌区灌排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工程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实施本次**县庆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结余资金增做工程。
本次工程等别为Ⅲ等,渠道级别为 5 级;沟道级别为 5 级;主要建筑物的等级为 5 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是 5 级。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599.89万元。
本次招标实施的**县庆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结余资金增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1)输水工程:支渠衬砌 2 条,总长 2.965km。
(2)排水工程:排水沟整治 1 条,长 0.16km。
(3)建筑物工程:新(拆)建灌区各类建筑物 25 座。
(4)管护设施:建设巡管道路9条,共计2.795km;**防护护栏3.58km。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县庆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含工程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
监理范围内对应的工程投资金额:1461.86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30.70万元。
2.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5工期要求: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房建、道路、绿化等从其行业约定。
施工计划工期:总工期61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4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总监须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查询路径:**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总监(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③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2.1 %,计算基数为工程施工合同结算审计价。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1)监理**配置:8分;(2)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40分;(3)投标报价:50分;(4)总监素质: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1未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公共**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交易中心(**市**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交易中心(**市**东路9****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本项目监督部门:
**市水利工程****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9920;
****水务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391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水利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县苏中中路 358 号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14-****242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物港路28号
联系人:蒋工、邓工
电话:0514-****3232、138****5121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