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5-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评估项目 | ||
品目 | 其他科技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 15: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美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302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心双子楼西五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79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众兴街道繁荣北路33-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美霞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26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该项目付款方式修改为:合同签订后按省科技厅年度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按800 元/家预付基础服务费;如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通过率超 70%(含70%),则在基础服务费用的基础上追加绩效服务费,每通过 1 家,追加支付不超过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服务费;如认定通过率65%(含65%)—70%,则在基础服务费用的基础上追加绩效服务费,每通过 1 家,追加支付壹万元整(¥10000.00)的服务费;如认定通过率60%—65%,则在基础服务费用的基础上追加绩效服务费,每通过 1 家,追加支付叁仟元整(¥3000.00)的服务费;如认定通过率50%—60%(含),则在基础服务费用的基础上追加绩效服务费,每通过 1 家,追加支付壹仟伍佰元整(¥1500.00)的服务费。年高企获批通过率不得低于年申报总数50%(含),低于50%(含)预付款和进度款不予付款。结算时,如果因通过家数过多,导致基础服务费及追加服务费总额超过中标价的,则按中标价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3-03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中心双子楼西五楼
联系人:王小明
联系电话:052****91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众兴街道繁荣北路33-11号
联系人:吴美霞
联系电话:139****3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美霞
电话:139****3023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