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一期)综合治****水利局以通水利农〔2024〕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及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22.25%,省级补助27.75%,区财政配套50%。项目法人为**市**区水土****工程处,招标人为****,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街道**村及进鲜港村。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项目开展整治的河道共4条(段),分别为:三总河、四总河、五总河、八总河8.521km,对以上河道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段进行木桩防护、林草措施。项目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保土耕作等部分。 (1)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整治长度8.521km,木桩防护单面总长度8.534km。计划**排水涵共计13座。 (2)林草措施包括:林草面积20540m2,其中草皮护坡4175m2,草籽护坡16365m2,乔木1110株。 总投资金额:800万元; 总工期:24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80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20.2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611天。电子制作文件统一按246日历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 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委托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和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且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 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委托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人员不少于3名(不含总监),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水土保持专业1名、工程测量专业1名),监理员(水利工程专业1名),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60周岁。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拟派所有监理人员(含项目总监)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监理人员缴纳的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未****机关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25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5年03月25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称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计算。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7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7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用插入法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单位解释。本评标办法的解释****委员会。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20.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0分;监理大纲:23分;总监业绩:2分;监理人员配置: 2分;企业业绩:3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 8.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利局,联系方式:0513-****003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交易中心网、**市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标证通”、“国信CA”或“CFCA”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市**区水土****工程处 地址:**市**区朝霞路88号1210室 联系人:钱建锋 联系电话:0513-****2716 招标人和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地址:**市高新区金霞路555号**圆融汇6楼608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0513-****91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189****98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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