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船舶触碰事故诉讼案再审律师服务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9.22船舶触碰事故诉讼案再审律师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分项目类似业绩的第2项:独立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含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代理过民事侵权类最高院再审案件且最高院直接提审案件的,每个得1分,提审案件的主办律师为本次案件拟定的主办律师的,每个再得1分;发回重审或指定再审案的,每个得0.5分;案件主办律师为本次案件拟定的主办律师的,每个再得0.5分;案件被驳回的,不加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更正为:
独立投标供应商或联合体(含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作为申请人代理过民事侵权类最高院再审案件且最高院直接提审案件的,每个得1分,提审案件的主办律师为本次案件拟定的主办律师的,每个再得1分;发回重审或指定再审案的,每个得0.5分;案件主办律师为本次案件拟定的主办律师的,每个再得0.5分;案件被驳回的,不加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中作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第(5)条: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更正为:
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更正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
联系方式:051****2512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
联系人:顾工
联系方式:138****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