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市2025年水稻良种补贴及“南粳5055”救灾备荒种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失败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市2025年水稻良种补贴及“南粳5055”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项目。
2.招标预算(人民币):723.2256万元。
3.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2月11****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于2025年3月4日14:00进行开标,只有一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由于进入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少于三家,认定采购失败,作废标处理。
二、公开招标失败原因: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专家论证意见:
1、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
2、根据**市近几年来水稻种植表现情况,“南粳5055”、“南粳3908”、“南粳46”、“苏香粳100”、“宁香粳9号”和“常农粳14号”适宜**市土壤气候要求,在产量、抗性等方面表现突出,根据农户种植意向调查,95%以上的农户要求选择该6个品种,故确定该6****政府采购主要品种。
3、根据《中华人民**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权具有排他性。另外,根据种子品种所有权人的授权范围,在**由****独家经营“南粳5055”、“南粳3908”、“南粳46”、“苏香粳100”、“宁香粳9号”和“常农粳14号”等6个品种。
4、经过近几年的生产应用,“南粳5055”表现出抗灾能力强、稳产性优、抗病性好等优势,适宜作为本地区救灾备荒种子,故继续选用该品种****政府采购品种。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同第2条。
5、评委名单:周培南、沈海根、陈云华、查国贤、吴斌。
四、采购人意见:
该项目只有****递交了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了保证**市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市2025年水稻良种补贴及“南粳5055”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项目建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及法律依据:
1.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及采购人的申请,****政府采购效率,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六、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张家****园区
七、公示期限:
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4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伟峰;联系电话:0512-****3037
九、****财政局苏财购告(2017)49号通知要求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