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关于**市**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宿水发〔2024〕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沟道整治9.05公里,岸坡防护530米,拆建涵闸10座、农桥3座,滚水坝1座,设置标志牌1座;栽植乔灌木9929棵、水生植物794.1平方米及植草7.6公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无推荐品牌。
三、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4.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土建工程每次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97%(余款作为质保金扣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工程审计价为最终结算价;林草措施栽植完成且通过初验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80%,养护期满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3月10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qq.com
或招标代理邮箱:****@163.com
监管部门邮箱:****@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湖东路4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中文 0527-****55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玉香 0527-****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