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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长三角(苏州)汾湖智算中心项目中国移动长三角(苏州)汾湖智算中心项目一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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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长三角****中心项目一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长三角****中心项目****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备(2024)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移动长三角****中心项目一阶段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黎里镇**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地块位于**省******经济开发区新黎路888号北侧,双珠荡东岸,南侧为中国移****数据中心一期二期用地,东侧为**路(规划道路),西侧、北侧临双珠荡,本期工程为该地块的一阶段工程,本项目最高建筑高度27.8米,最大跨度单跨8.4米,最大层数4层,总建筑面积约32562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992平方米,含1栋**5号机房楼、1栋**3****中心、1栋2号变电站、1栋湖水冷却用房。提供1850个机架的装机能力,综合布线投资金额大于3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17090.33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以下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1)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机电(含通信)工艺设计和土建部分的建筑、结构设计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外立面保温装饰、消防、智能化、基坑支护、桩基、通风空调、电梯、景观绿化、地下车库(含人防)及设施、室外管网等,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施工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钢结构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钢结构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21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钢结构除外)设计业绩】。

(1)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上的面积为准。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视为未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 年 月 日(近两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年 月 日(近一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 月 日(近三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投标人派遣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投标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格式),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7)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9)本项****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家;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家;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11)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2)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区公共**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 15日0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

**市**区****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虎踞路59号

地 址:

**市**路116号2楼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傅经理

联 系 人:

刘瑞、金飞、陈凯

电 话:

138****0222

电 话:

182****175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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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com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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