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0日 16:1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区市级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 | ||
品目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0日 16:1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1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cl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95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雄州南路2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02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雄州街道**路2号1栋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cl |
项目概况 2025年**区市级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 ****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7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区市级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14万元,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2025年**区市级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 农药品种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 规格 | 供货量 |
1 | 40%丙硫﹒戊唑醇悬浮剂 | 110 | 500g/瓶 | 16200KG |
2 | 200克/升氟唑菌酰羟胺悬浮剂 | 81 | 1L/瓶 | 1620L |
3 | 480克/升氰烯﹒戊唑醇悬浮剂 | 123 | 500ml/瓶 | 6150L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采购人需求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投标供应商若为农药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②投标供应商若为农药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农药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以及所投产品农药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3-17 14: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03-17 14: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2、“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门大街145****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701)或**江东中路265****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3、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
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5、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雄州南路26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1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省**市**区雄州街道**路2号1栋5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8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8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