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至**高速公路徐圩至**段伊山镇(小伊枢纽枯沟河以南)线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高速公路徐圩至**段伊山镇(小伊枢纽枯沟河以南)线外工程已由 ****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96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至**高速公路徐圩至**段伊山镇(小伊枢纽枯沟河以南)线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县伊山镇**村。
2.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至**高速公路徐圩至**段伊山镇(小伊枢纽枯沟河以南)线外工程,主要包括枯沟河农桥**,长度约60米及辅道。
2.3招标范围:**至**高速公路徐圩至**段伊山镇(小伊枢纽枯沟河以南)线外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本标段招标控制价:****249.77元 。
2.5工期:1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资格)。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0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8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投标单位进入“**市公共**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水利工程】,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1766】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04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8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57分;(2)业绩:5分;(3)项目管理机构:4分;(4)施工组织设计:34分。
7.3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T为最高投标限价;A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现场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投标人报价均值M: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n≤5个时,M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n≤9个时,M为去掉1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9<n≤15个时,M为去掉2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n>15个时,M去掉最高20%和最低4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值。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57 | |
1 | 投标报价 | 57分 | 评标基准价S=T×A+M×(1-A)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100%-99%(含100%、含99%)范围内的得57分; 2、低于99%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7分基础上扣0.1分; 3、高于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7分基础上扣0.3分 中间按内插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零分。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二 | 业绩 | 5分 | |
1 | 类似业绩 | 5分 |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22年2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13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有一个得 2.5 分,最高得 5 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件彩色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单跨跨度、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设计院及建设单位共同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平面、立面、剖面施工图,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 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4分 | |
1 | 项目管理机构 | 4分 | 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得3分(至少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不得分。 |
四 | 施工组织设计 | 34分 | 总篇幅为80-120页,每低于或超过1页的,扣0.2分 |
1 | 工场布置 | 5分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 | 土方工程 | 4分 | ①土方开挖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②土方弃土平整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3 | 混凝土工程 | 5分 | 混凝土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4 | 对清障和地方矛盾处理得力措施 | 4分 | 对清障和地方矛盾处理得力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5 | 施工机具、劳动力配置 | 4分 | 施工机具及劳动路配置合理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6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4分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7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3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8 | 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与措施 | 5分 | 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注: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否则不予得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则本标段排序顺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9.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伊山镇
邮政编码:222200
联系人:贺维天
联系电话:150****6288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县阳光景都19-107
代理机构邮编:2222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0369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时需提供五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 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 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 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2568 |
刘书丹 | 186****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0880 |
朱家旺 | 189****7238 | |
张** | 185****2641 |
**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CA 公 司和**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 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 CA 业务已被国信 CA 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 家 CA 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心 | **省****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3017 **耿立珍 177****2787 | 周梦雪152****3303 魏飞182****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662366 | 客服电话:****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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