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易悦府10kV配电土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易悦府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易悦府10kV配电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幸福北路东侧、健康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566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740.7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21004.9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配套用房3050.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08.70平方米,其他300平方米,容积率2.2,绿地率35% ;
2.1.3最高投标限价:****2411.98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中易悦府10kV配电土建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包括室外电缆井、电缆保护管及管道包封、计量箱基础、落地式表箱基础、低压分支箱基础、充电桩基础及电缆沟等,配电房室内电缆沟、地坪、隔音措施等)、安装(充电桩配套桥架、配电房接地、照明及智能监控、居民电表箱安装、非居从计量箱到单体楼配电箱的电缆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3)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只要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无论是变更前还是变更后的,一律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进行认定。
(4)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5)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 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品牌确认表(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确认书(如有)。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推荐品牌(或厂家)一览表。
注: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11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有效版本。
3.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项目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标准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8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业绩: 2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结果不重新确定。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88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页数要求2-5页);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页数要求2-4页);1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页数要求10-15页);1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页数要求5-10页);1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页数要求6-12页);1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页数要求15-20页);1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页数要求6-15页);1分 | ||
BIM信息技术的使用;(页数要求1-2页)1分 | ||
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共2道题目,每题1分,由项目经理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1)答辩前,核对项目经理身份,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2****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答辩。(拟派项目经理于开标当日14时00分之前****交易中心南楼5楼开标室签到),答辩时长:15分钟。投标人项目经理未准时参与答辩的,则本项不得分。 | ||
注: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不得超过上述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扣0.05分。 | ||
2.3.3(3) | 业绩 (2分) |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只要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无论是变更前还是变更后的,一律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进行认定。 (3)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4)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建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取,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6)类似业绩相关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县自清路8号 地 址:**市**区**中路12号
邮 编:2223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范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1092 电 话:0518-****9660/135****9935
传 真: / 传 真:0518-****966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26.com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18-****9660/135****9935
投诉受理单位:******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8-****1062
2025 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