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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 “****医院”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刘桂琴。
2. “兴****社区****中心”地址变更为:**市工商路1号(二院路60号);增加诊疗科目:眼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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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