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公司)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江****公司)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原江****公司)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地点:**市月城镇月东路118号
2.1.2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1533.04㎡,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等。
2.1.3合同估算价(残值款):60.527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内完成拆除、清运、平整及恢复工作。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4月 15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6月 13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在甲方指定的时限要求内采用机械拆除的方式,拆除该指定范围工程区域内的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等,并保留室内外原始地坪,拆除过程中需要相应的围挡措施、安全措施、扬尘控制措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自 2023年 3 月 2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4年 3 月 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年 12 月 2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本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3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至2025年 3月 26日 23 时 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http://www.****.cn/ggzy/zhjyxz/index.shtml)”使用“**CA 数字证书”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4月 1 日 14 时 00 分。
5.2 开标时间:2025年 4月 1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文化路100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其他评审方式(经评审的最高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发布招标发布。
9、其他
(1)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2)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若CA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月城镇文化路25号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189****71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长江路218号名都国际12B01
联 系 人: 史女士
电 话: 183****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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