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3-24 09:3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道(甪直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831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大道(甪直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 **市**区甪直镇西起**路快速路东延工程4标段东端,终点至三姑路 | ****运输局 | **市升****公司 | 本项目计划利用位于**市**区胥口镇藏胥路1109号、1099号的已建的胥口镇采香泾村(一村二楼宇)设立胥口镇采****服务中心。项目建成后的胥口镇采****服务中心集养老、护理、老年公寓于一体,设计养老床位123张,护理床位466张。 | 1、废气:扬尘防治措施:①散物料堆场和临时堆渣场设置围挡防风和网布遮盖措施,运输时加盖蓬布密闭运输;②配备洒水车,定时对施工场地洒水处理;③限制施工场地内车速。沥青烟气防治措施:①沥青混合料采用外购方式,施工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②敏感点附近路段沥青摊铺施工时选择合适的天气条件,避免敏感点位于施工区域的下风向等。 2、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2****工厂界之间设置2米高度的实心围挡遮挡施工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3)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经过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运营期:全路段降噪路面、绿化等措施,预留降噪费用等。 4、固体废物:弃方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进入储运消纳场所。 5、生态:①对需要拆除的植被进行移栽处理,除本项目施工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植被应予以保留,并在保留植被区域与本项目施工区域界线处设置围挡和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因水土流失对植物造成损害;②加强对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的管理,严禁随意行驶倾轧地表植被等。③桥墩采用围堰法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