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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6397
传 真:0518-****6397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连****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2221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拟批复意见 |
1 | **** | 年产1200吨预氧丝纤维项目 | **市****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