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街道乡村**强村**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的**县**街道乡村**强村**厂房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4]10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街道乡村**强村**厂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县**街道办境内;
1.2 工程规模:
建设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区域内建设道路、供水、供电、给排水、管网、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等。立项总投资额为2000万元;
1.3 工 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2025.****.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县**街道乡村**强村**厂房项目,主要包括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厂房为地上2层,第一层层高9.5米,第二层层高7.5米。厂房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顶为钢结构型材屋面,外墙面采用真石漆。安装主要包括水电、消防、室外给水、路灯等。配套部分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大门及围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预算价:****9043.22元;最高投标限价:****9043.22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报价(100 分)
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1 分,每低 1%扣 0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果。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1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5日 08:30至2025年03月31日 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bszn/005008/****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7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110,投诉受理单位:**县数据局。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受理单位:**** 电话:152****1612
8.2 投诉受理单位:**县数据局 电话: 0527-****8110
8.3 ****管理部门:**县数据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工业园区荣华路6号 | 地 址:**县**东路1-7号2楼(逸景嘉园南门西侧) |
联系人:史倩楠 | 联系人:王静 |
电 话:152****1612 | 电 话:150****1027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700 | 邮 编:223700 |
E-mail:/ | E-mail:/ |
2025年03月2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