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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JBFJ****467-01JLGH | 标段名称 | 监理一标段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1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心)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FJ****467-01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行政审批局以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区沿江街道 2.2 招标范围: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08-12载体工程、09-9载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环境五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10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7,4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用地面积 241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25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22米,最大跨度24米,主要建设工业厂房、办公用房等相关服务配套设施;09-9载体工程用地面积4372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1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6130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60米,最高12层,最大跨度9.3米,主要建设工业厂房、科研办公用房等相关服务配套设施。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8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公寓除外)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总监有在监项目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5)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6)本项目执行《**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7)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给定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7 09:2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8960-7-2 (2)**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0000、025-****5877、****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2568、****662366 9.5 其他说明: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电话:025-****9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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