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中国人民****公司****公司营业用房改扩建项目环境验收调查报告已于2025年3月24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且自主验收报告已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酒店项目环境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性质:**;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1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0万元,占总投资的4.67%。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9943.6 m2,环评设计总建筑面积315900 m2,规划总建筑面积313973.12m2。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路111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建筑面积、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三、验收监测情况
2025年2月11日-12日本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
1、噪声
项目N1、N4 噪声参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准限值GB 22337-2008)表1中4类声功能区标;N2、N3 噪声参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表1中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2、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每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零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4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8****8947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