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采购行为,****供热中心燃料成本,****经研究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拟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供热中心(2025年第1批)燃料采购项目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招标人:****。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心(2025年第1批)燃料采购项目。
(三)供货地点:****中心料场(临****工业园区内)。
(四)采购项目内容:木材加工剩余物、碎树枝、稻壳、碎稻草包。
(五)采购品种、数量、限价
****中心(第一批次)生物质燃料
招标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品种 | 燃料 采购量(吨) | 单价限价 (含≥3%的增值税专票) (元/吨) |
1 | 木材加工剩余物 | 6400 | 550 |
2 | 碎树枝 | 2700 | 260 |
3 | 稻壳 | 450 | 500 |
4 | 碎稻草包 | 200 | 300 |
(六)合同估算总价:约450万元。
(七)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采购清单”中的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100%。
(八)投标报价方式:“招标采购清单”中的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X%(其中X为投标人填报数字,X小于等于100)。
(九)供货期限:中标人自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供货合同后,根据招标人确认的供货计划,逐步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生物质燃料运****供热中心料场指定位置(每延误一天,扣除违约金5000元)。
(十)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十一)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满足本采购项目所需求的生物质燃料**。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含1月)—2024年12月(含12月),其中有1个月具有“累计不少于100万元”的生物质燃料供货业绩,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累计具有不少于600万元的生物质燃料供货业绩。
(四)信誉要求: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的员工,并在投标函中作出相应保证。
(六)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费用支付办法
(一)中标人供应的生物质燃料需按采购人收货流程,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计量(过磅、化验、计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二)每车次生物质燃料按“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中标单价结算。
(三)每月8号、18号、28号作为结算日。
(四)招标人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中标单价”编制、报批每车次付款单据。
(五)中标人依据招标人审核批准的付款单据,及时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招标人收到票据后 25 日内结清每车次货款。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说明:上述“实际数量”是指过磅数量扣除水、灰、杂后的数量。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5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五、资格审查
本采购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定标办法
(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投标报价方式:“招标采购清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X%(其中X为投标人填报数字,X小于等于100)。
(三)按经评审的评标价(X值)由低到高排列次序,确定排名第一(价格最****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价(X值)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最高投标限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七、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18:00(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qq.com)。
(2)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190 0515 9663)。
(3)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集团门户网 同时发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本项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等措施,亦有权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调整或变更,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即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上述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张忠运
联系电话:191 0618 81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青年中路59号
联系人:沈怡彤
联系电话:190 0515 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