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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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行营销用房还建内装工程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3-25 15:27
项目编号: XZP202****500446
项目名称: ****公司运行营销用房还建内装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公司运行营销用房还建内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0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 |
范围 | ****公司运行营销用房还建内装工程招标代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4年09月-2025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电子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合同; 3.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6.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6.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7、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计算。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3-25 08:30 至 2025-04-01 17:00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中需含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邮箱和手机号)。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自2024年09月-2025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4-15 15:0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4-15 15:00 |
开标地点 | **市**区**西路17-12(原武装部三楼) |
其他
1、 招标条件 ****公司运行营销用房还建内装工程 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受**** 委托对本项目 ****公司运行营销用房还建内装工程招标代理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市**区青口镇黄**路280号。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公司运行营销用房还建内装工程,投资额1600万元,总面积795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招标代理服务。 内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招标前期咨询、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草拟合同、合同备案、从信息发布至合同签订备案的全部工作内容等。 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100%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100%计取,高于此报价的为无效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折扣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4年09月-2025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电子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合同; 3.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6.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6.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7、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计算。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需提供下列有效的: 4.1、企业营业执照; 4.2、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投标人承诺书; 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到位。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4年09月-2025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以上企业营业执照及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余资料提供原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市**区**西路17-12(原武装部三楼) 6.3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中需含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邮箱和手机号)。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自2024年09月-2025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4售价:人民币3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接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5日15时00分(**时间); 7.2地点:**市**区**西路17-12(原武装部三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西路17-12(原武装部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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