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夏**侧、星湖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尧夏**侧、星湖路东侧地块位于**市**区尧夏街道尧夏**侧、星湖路东侧,面积为79018m2。根据****出具的规划条件,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出具的规划用地红线图,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为了解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委托****于2025年1月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收集的材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2014年之前地块内北侧原为下庄村,南侧为农田,2014年,下庄村征地拆迁,地块内为农田;2015-2017年,地块西南侧建设**园(杜鹃园)建设项目部,其余为农田;2017年,建设项目部拆除,地块内为农田;持续至今,目前调查地块内土地已整平,池塘及沟渠区域已填平,填土来自调查地块周边农田的洁净土。目前为农田,种植小麦。调查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内无明显污染痕迹,无外来建筑垃圾和外来堆土,无异味。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工厂(西北侧300m)、****工厂(包括原**市染料化工二厂)(西北侧200m)、**市绿原染料厂(西北侧150m),****工厂均于2010年前后停产搬迁,2014年完成拆除。****工厂地块由于存在污染情况,因此开展了相关修复工作,具体如下:
2014年6月,******公司(简称“上田公司”)对**名都A区拟建地块(****工厂东侧厂区、****工厂、**市绿原染料厂)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并编制了《**市尧塘**棠名都A区拟建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2014年10月,上田公司编制了《**市尧塘**棠名都A区拟建地块场地修复技术方案》。2015年10月一期修复完成,并编制了《**市尧塘**棠名都A区拟建地块修复工程阶段性验收技术报告》,2018年12月二期修复完成,****研究院开展修复效果评估并编制了《**区尧塘街道(原**市尧塘镇)**名都A区拟建地块修复工程阶段二验收及项目总体效果评估技术报告(备案稿)》。修复完成后建设**园安置小区,后更名为杜鹃园安置小区。
2017年12月,**长****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原恒**工地块西侧区域进行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并编制了《**明都**园北侧原恒**工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2018年11月,上田公司编制了《**名都**园拟建地块红线外化工土处理方案及施工项目修复技术方案》并进行土壤地下水修复工作。2019年10月,**逸****公司编制了《**名都**园拟建地块红线外化工土处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修复完成后地块北侧建设尧夏路,南侧为绿地。
由于地块西北侧历史上存在污染地块**名都A区拟建地块(150m)、**明都**园北侧原恒**工地块(330m),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途径对本地块造成影响,所以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受****委托,****于2025年1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3个柱状土壤点位,8个地下水监测井。调查地块外布设1个表层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民井),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1个底泥监测点位。土壤、底泥分析项目包括:重金属(7项,含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含单环芳香烃、卤代芳烃等)、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含苯酚类、多环芳烃类等)、pH;地下水、地表水分析项目包括:重金属(7项,含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含单环芳香烃、卤代芳烃等)、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含苯酚类、多环芳烃类等)、pH。
调查结果表明:(1)本次调查土壤、底泥共检测GB36600中的基础污染物指标45项、pH值,检出污染物6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13.3%。土壤、底泥各检出因子中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无超标点位,无超标数据。
(2)本次调查共检测地下水指标46项(同土壤指标),检出污染物3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6.7%。地下水样品各检出数据中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无超标点位,无超标数据。
(3)本次调查共检测地表水指标46项(同土壤指标),检出污染物3种(不含pH),污染物检出率6.7%。地下水样品各检出数据中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无超标点位,无超标数据。
综上,本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本地块能满足相应的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