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保障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7日 18: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6094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健康西路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6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中业慧谷 ﹒ ****科技园C地块C1#楼6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06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原第二章 17.方案部分
17.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
17.2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编制要求:
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
17.3供应商应按第17.2的要求编制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供应商未按第17.2的要求编制方案的,按未提供方案处理。
更正为:17.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是否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
◆不采用 采用
更正事项二:第三章 评标标准
方案部分:
注:本项目的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供应商需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的要求编制方案,未按要求编制的本项不得分/作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删除该项
更正事项三: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28日9点。
更正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9点。
更正日期:2025-03-27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健康西路77号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5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中业慧谷 ﹒ ****科技园C地块C1#楼606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9****60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9****6094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