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智算产品运营支撑服务智算iaas服务(****第一批次)项目结果公示 | ||||||||||||
2025年智算产品运营支撑服务智算iaas服务(****第一批次)项目于2025年03月26日唱价,并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1.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具体见上表。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5年03月26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连续5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31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车家畅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8****1395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qq.com 2.异议受理渠道 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省****公司 2025年03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