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空调
高效过滤器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净化系统更换过滤器安装项目。
手术室、供应室、ICU中央空调净化系统原高效过滤器的拆除、清运及新过滤器的安装。
投标人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情况下,自行踏勘现场测量过滤器尺寸及数量(勘察现场费用自理),供应商勘察现场测量需报价前完成,招标方不为过滤器误差承担责任。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生产或销售空调过滤器等相关营业执照;
2.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纪录;
4.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提供检测合格报告。
1.阻力要求,初阻力小于等于250pa。
2.效率要求,H14即E1822标准MPDS效率大于等于99.995%(符合GB/T13554-2020空气过滤器6.5的要求)。
3.材质要求:超细玻璃纤维,双面喷塑防护网,EPDM密封条。
4.生产高效过滤器必须在十万级洁净车间生产,并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洁净车间检测报告。
5.具备一年以内与产品相关的国家空调设备、质量、****中心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根据甲方要求时间生产或供货。
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方使用的要求。能提供净化车间验收合格报告。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单位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报名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注: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地点:****行政楼3楼采购部
时间:2025年3月31日11:00时前(可快递)
地址:**市洋河新区梦都大道6号采购办收
暂定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14时 (具体日期以电话为准)
开标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0527-****6256
勘察现场相关联系人:李主任 136****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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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