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盐**水源地、****中心日常生产用品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方式邀请潜在响应人参加本项目竞价。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竞价公告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竞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厂、盐**水源地、****中心日常生产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市区,发包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采用竞价的方式,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原则。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1000元 。
5、招标需求:详见竞价文件。
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7、质量标准及要求:国标合格品,并通过发包人的验收。质保期:二年(耗材除外)。
三、响应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本次招标内容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
2、响应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响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响应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发包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包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获取竞价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https://www.****.com/home.html”。
3、方式:自行下载,竞价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上午9:00。
2、地点:****办公楼706室(**市盐南高新区**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夹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副本各1份。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现金,以现金方式(单独密封)开标时现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3、发包人信息。发包人:****
地址:**市盐南高新区**路2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