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服务招标公告
****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邮箱****@126.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服务
2.合同形式:固定总价
3.最高限价:30万元
4.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5.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
8.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投标人须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中标后不可转包、分包。
获取时间:2025年3月31日到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均须加盖公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26.com。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转支付宝账号:158****8717,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注:(1)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向招标代理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包含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镇龙翔路166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镇龙翔路166号
联系人:孔工
电话:158****8717
招标人:****
地址:****区**镇龙园路201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23-****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