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二期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部分拆旧物资残余价值公开转让
发布单位:****
项目名称 | 快速路二期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部分拆旧物资残余价值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县政府批准《关于快速路二期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部分拆旧物资进行拍卖的请示》(批件【2024】第1544号)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3月 28日 |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 4月14 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转让方,不**挂牌期。 |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方概况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134623 ; 2.所在地:快速路二期物资存放于沭城镇工业集中区院内、淮河大道快速路物资存放于******公司院内; 3.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快速路二期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部分拆旧物资进行拍卖的请示; 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政府****办公室; 5.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概况 | 快速路二期物资存放于沭城镇工业集中区院内、淮河大道快速路物资存放于******公司院内,详见附件(或实地查看)。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证(**)资评报字[2025]第00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政府****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2月27日 | |
转让租标的对应评估值 | 64982.00元 | |
挂牌底价 | ¥64982.00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转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华先生147****0527。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 二、其他 1.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不开具发票)。 3.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所产生的旧料、废料均由受让方自行依法依规处置。受让方在过程中应保持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清运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搬运费用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垃圾及材料运输、存放不合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4.在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合同》中要求的施工操作规范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转让方对拆除及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5.中标方必须按建设和环保部门要求,做好“扬尘”管控,自备“雾炮,跟随作业,并将已拆除但未及时运走的渣土等废料进行覆盖,确保达到建设和环保部门的要求。 |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 |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中证(**)资评报字[2025]第0002号; 2. 县政府批准《关于快速路二期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部分拆旧物资进行拍卖的请示》(批件【2024】第1544号); 3.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意向受让方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bszn/005008/****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3)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公司沭****银行**支行。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5********40114),并备注为:标的名称XX项目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 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履约行为的; 5.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 上午0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5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3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8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四、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成交价为年租金;必须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5********40114),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缴纳完成后凭缴款截图领取网络电子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后,转让方方可交付标的物; 4.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5.签订合同前,受让方应向转让方缴纳成交价款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中标人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其他 1.本次转让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新点客服 400-****000 |
华先生(转让方) 147****0527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标的信息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元) | 增加幅度 | 备注 |
1 | 钢管塔 | 吨 | 1.9 | 64982 | 10000 | 500元 | 快速路二期(东北区域部分) |
2 | 导线 | 吨 | 3.63 | ||||
3 | 横担 | 吨 | 0.28 | ||||
4 | 柱开 | 台 | 2 | ||||
5 | 环网柜 | 台 | 1 | ||||
6 | 导线 | 吨 | 0.72 | 淮河大道 | |||
7 | 横担 | 吨 | 0.26 | ||||
8 | 柱开 | 台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