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3-28 11:0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128 0512-****9110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空调阀体生产项目 | **省**市**市花桥镇横塘路58号1号房、2号房 | **** | ******公司 | 项目建成后年产空调阀体25万件。 | 1.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切削液兑水用水产生的废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理,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执行******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 2.本项目CNC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标工艺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袋式过滤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去毛刺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 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 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3 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公司彩盒智能化技改项目 | **市千灯镇联合路177号 | ****公司****公司 | **科****公司 | 利用自有厂房对彩盒产品进行技改(五金模具、治具加工未进行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后不新增产能,全厂年产彩盒11000万件,五金模具5000治具2200个 | 1.该项目实施后,裱卡、刷胶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低温蒸发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裱卡、刷胶清洗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千灯****公司,执行**市千灯****公司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1#生产车间印刷、调墨、刷胶、擦拭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3#生产车间刷胶、擦拭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1、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有乙醇、异丙醇)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排放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