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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苏州市高新区地方政府储备大米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受****委托,****作为销售方,**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市分市场举办本次****政府储备成品大米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4月2日 10:30

交易方式:****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下载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一级粳米(2024年5月加工)264吨,共1个标段。

仓储单位:****P19-A7-A12、P19-B7-B12、P19-C7-C12、P19-D7-D12货位。

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

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仓**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底价:344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

标的物详情见2025年4月2日****政府储备成品大米网上竞价销售清单。

重要说明:

(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2)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提货时间:2025年4月6日前提清;

2、提货地点:成交标的物承储库点;

3、货款由中标方汇至**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货款账户,中标方凭**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

4、提货方式:买方自备车,10kg包装,仓库交货,不收取力资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1、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各类企业,中标方企业需向委托方提供《**成品大米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中标方未向委托方提供《**成品大米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视为违约。

2、参加单位请提前联系委托方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中标后提供承诺书。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36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5年4月1日17时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3********100****90711

缴纳保证金的有效报名会员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竞价场次不开启。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1日17时。(竞价保证金在4月1日17时前到本公告中交易市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交割事项

成交后买受人将货款汇入**市场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缴款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4月3日,交割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4月6日。提货逾期按违约处理,按照《**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处理,将买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分别划拨给卖方和**市场。如遇不可抗力(雨季等)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标书各项品种及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品种及质量以客户仓库实物看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交易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2.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提货委托书(附件四)(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公司经营部具体联系人,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3.买方车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4.以实际出库数量(含袋皮重量)为准,中标方不得原包装销售。

八、联系方式:

****:

池先生 139****6598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181****6697

李佩璇 189****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9170

(传真)025-****0160 (财务部)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3699。

2025年3月28日

附件一:**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政府储备粳米竞价销售交易清单.xls

附件四:**成品大米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4.2).docx

附件五:提货委托书.docx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28
招标公告
4月2日苏州市高新区地方政府储备大米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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