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原**市****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调查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
采样及检测单位:******公司
原**市****公司地块位于**市**区青龙化工园**路1号。地块东侧为****公司(已停产);西侧为**贝****公司(已停产);北侧为青化河,向北延伸为空地;南侧为**路,****侧为****公司(已停产),目前该地块已拆除并进行生态覆绿。地块总面积为24447.6m2(约36.7亩)。本地块历史上****肥厂和**市****公司,为工业用地。目前地块内除办公楼外,原企业各类生产设备、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地块现状为一片荒地。根据《**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M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在1977年以前为农田;1977年~2002年地****肥厂,主要生产磷肥;2002年~2020年,****肥厂****门市****公司;2020年,**市****公司停产,并逐步拆除地块内的各类构筑物和生产设施。目前调查地块内除办公楼外,各类生产设备、厂房等构筑物均已拆除,地块现状为荒地。根据现象踏勘情况,地块内无明显的固体废物残留。
2021年11月,**伟恒****公司对**市****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初步调查阶段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土壤点位8个,土壤采样深度7.5m,送检土壤样品32个;布设地下水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建井深度6.0m,送检地下水样品3个。检测指标包括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等,涵盖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土壤中砷、苯并(a)芘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镍、氯仿、苯、1,2-二氯乙烷、氯苯、氯乙烯、苯乙烯、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氨氮、耗氧量、挥发酚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采用专业判断法和系统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根据污染识别和初步调查筛选的涉嫌污染的区域,土壤采样点位数每400m2不少于1个,其它区域每1600m2不少于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数每6400m2不少于1个。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了土壤点位50个,并对初调阶段的2个土壤点位进行加深采样,土壤各点位采样最深范围为0~14m。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26个,井深为6m,并对其中5个点位布设15.0m相对隔水层监测井。采集并送检了243个土壤样品(包含26个现场平行样)和38个地下水样品(包含7个平行样)。检测指标主要为初调发现的超标污染因子和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包括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磷酸盐、氟化物、氰化物和石油烃(C10-C40)等,地下水补充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常规检测指标。
详细调查阶段针对地块内的积水坑采集1个积水样品和积水坑底部土壤样品;针对北侧青化河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和1个底泥样品。积水坑底部土壤样品和青化河底部淤泥样品检测指标与土壤检测指标一致;积水坑内积水样品和青化河内地表水检测指标与土壤保持一致,此外补充检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
通过详调查采样检测分析,本地块土壤、地下水和堆土样品污染情况如下:
本地块土壤pH呈重度酸化及极重度酸化点位有3个,均位于生产车间、废硫酸储罐区,检出值最低为2.00,酸性土壤最深至3.0m;pH呈碱性点位有1个,位于污水处理区,最大检测值为9.77,碱性土壤最深至0.5m。土壤超标因子为砷、氯仿及甲醛,超标点位共计6个,主要超标区域集中在生产车间、废硫酸储罐区及危废仓库,土壤最大超标深度为6.0m。结合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来看,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超标与原企业产排污密切相关。
本地块地下水超标因子为pH、氯化物、硫酸盐、氨氮、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锰、铜、锌、钴、砷、镉、镍、铍、铅、钒、钼、1,2-二氯乙烷和氯仿。其中地下水毒理学指标中有机物超标区域位于生产车间、固废仓库及熟化库④;重金属超标区域位于生产车间、熟化库②、废硫酸储罐区、危险废物仓库及熟化库①等区域;氟化物指标在场地内普遍超标。地下水超标深度均为浅层地下水(6.0m),本地块潜水层底部(16.0m)监测井未发现超标现象。
详细调查期间,在地块内积水坑底部采集的底部土壤样品和北侧青化河底部采集的底泥样品中,各类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其他相关标准。
详细调查阶段在地块内积水坑内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氟化物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标准,溶解氧、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标准,其余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限值;在北侧青化河中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化学需氧量和氟化物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标准,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标准,其余检出指标的检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限值。
(4)主要结论
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现场采样与监测分析,发现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存在污染物超标,表明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须对本地块开展下一阶段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月。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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