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部分资产(**市**路153号房地产) |
其他资产 |
**** |
4,473.62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5-03-28 |
网络竞价 |
1、本次转让挂牌价含增值税。 2、****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更名为****,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证载权利人名称为****公司,尚未办理变更。 3、****商场,现1层部分为国****营业部办公场所,剩余部****便利店、酒店大堂及消控室等,另空置约150平方米,2层对外出租开设足浴店,3层对外出租开****办公室,4-5层****酒店,6层为电梯机房及水泵房等辅助用房。转让方和受让方完成产权变更后的次月一日起,由受让方收取租金。应由受让方收取的租金转让方提前收取的,由转让方退还至承租方(具体以现状为准)。 4、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国****营业部计划返租现有使用面积,如确定继续租赁使用,买家承诺不得拒绝。租金和租期另行协商,租金不得高于评估机构出具的租金评估价。 5、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受让申请。 6、如本项目产生竞价,****公司披露要求,需待转让方获内部审批通过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