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4月1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4月8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挂牌期。 | |||||||
基本情况 | 出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59 所在地:**县长江路交通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杨科长,190****1466 出让方承诺:本次出让标的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县长江路交通大厦院内 | |||||
其他说明 | 此标的为整体打包拍卖,废旧轮胎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价格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各规格具体数量单价详见附件清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评估价格 | 21005元 | |||||
评估机构 | **中洲土地房地产资产****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洲资评【2025】第01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14日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条) | 起拍价 (元) | 增加幅度(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废旧轮胎转让 | 977 | 21005 | 500或其倍数 | 6000 | 成交后标的物由成交人负责运离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成交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支付应在签订转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10%收取,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3.具体支付细节以合同签订为准。 4.竞拍成功后,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成交人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运离现场,标的装卸、运输均由买受人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事项说明 1.出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杨科长,190****1466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出让方及拍卖机构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让方及拍卖机构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出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出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让方负责。 8.本次拍卖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委托方、拍卖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标的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转让方和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 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监督下,按照转让方要求将废旧轮胎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0.受让方在搬运过程中应保持搬运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搬运工作完成后,应将搬运现场周边区域所有旧料、废料清离现场,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11.受让方在搬运过程中如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13.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三、其他 1.本次出让评估价、出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出让方开具正规票据)。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受让费缴纳比例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 ||||||
买受人应具备的条件 | 买受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 ||||||
买受人须承诺的事项 | 1.意向买受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买受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买受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买受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本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4月8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com/#/)→“用户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3.注册账号时须打包压缩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6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7:30。 3.缴纳方式: 3.1意向买受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缴款无效)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交易中心 (2)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竞买人登录**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竞买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买受人的,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4.2未成交意向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产权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买受人(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与产权人签订合同、交纳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竞买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产权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买受人还需另行赔偿。 如买受人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9日上午09:30 2.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个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一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3.自由竞价期:30分钟。 4.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县小型项目信息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台维护费(按成交价款比例支付,详见附件里收费标准)。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 3.成交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让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