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10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的30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质保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制造行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商的有效资质(参照(5));
(5)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加盖电子签章),均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 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县**西路165号)
方式: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QQ邮箱:****@qq.com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备注公司名称,收款形式:支付宝,收款账号:153****1689)。
其他有关事项: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15时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15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二楼(**县**西路165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优盘作为存储介质)。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供应商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4、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幸福大道32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91****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西路165号
联系人:顾正付
联系电话:153****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