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1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花塘镇华塘村杨庄组刘新线北侧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1313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5BA0127 | |||
起始价: | 591.2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8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不接受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 到 **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com/)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06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com/)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08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定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6、本次挂牌地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供地用地50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1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沈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7-****0617、0517-****233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