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志牌技术要求
1、面光源发光标志牌
(1)标志版面及其设置形式应符合行业标准GA/T1548-2019《主动发光交通标志设置指南》相关要求。环境温度适用等级:B级-40℃~+50℃(根据地理区域选配:A级-20℃~+55℃;C级,-55℃~+45℃)。标志面采用符合GB/T18833-2012要求的反光膜制作,标牌底色采用微棱镜工程级(七年)反光膜;字母及文字采用超强级(十年)反光膜;反光膜三类反光膜。
标牌颜色采用国标标准GB/T 15608,红色为7.5R,绿色为2.3G,白色为2.6Y。
(2)发光标志四周封装采用3003H11铝合金型材,标牌正面采用δ3mm铝合金板,背板采用δ3mm铝合金板封闭;标牌内骨架采用3.5*5*3铝合金U型槽以及8*5*3工字铝焊接而成,标志整体厚度≤60mm。
(3)半透式标志版面的边框应采用机械镂空加强筋底板且发光显示良好,文字图形信息部分的底板采用镂空镶嵌透明合金板工艺、且发光显示均匀无任何阴影,文字图形显示的边界轮廓清晰。
(4)透明合金板技术参数:拉伸屈服强度≥60MPa,邵式硬度≥80D,透光度≥90%,热变形温度(1.8MPa)≥135℃,线膨胀系数(-30℃~+30℃)≤3.5*10。
(5)在不破坏标志板表面逆反射材料的情况下,采用SKY-LED混光型光源板(光源板发光均匀度内光照度差值≤120LX/m2)布设于标志箱体,光源向标志逆反射材料背面定向投射,显示高清晰信息内容。
(6)标志表面文字图形采用高透光型微棱镜反光膜,白色透光率≥25%,透光均匀性1.2:1~1.3:1,24V电压时的标志表面白色反光膜表面照度≥4500LX/m2。
标志信息透光显示的亮度指标:白色≥300cd/m2,黄色≥150cd/m2,红色≥45cd/m2,绿色≥45cd/m2,蓝色≥30cd/m2,棕色≥22cd/m2。
(7)标准混光型光源板采用贴片式LED发光二极体,规格为1.0*0.5*0.4mm,极限指标值:功耗200Mw,正向电流20mA,正向峰值电流60mA,反向电压5V,光通量8.0~9.0lm,发光指向角120Deg。在标志版面周长范围内满铺标准光源板,所有光源尺寸和版面内容一致。
(8)光控程序:自动感光控制采用太阳能电路压降分析式控制模块,其控制程序采用
“太阳能发光程序系统V1.0”,控制单元能根据标志周围面光照强度,自动开启/关闭标志发光单元。光控程度所需太阳能板置于标志牌上方。
(9)调光程序:标志发光单元能根据昼夜光线强度自动调节发光亮度,保持相对均衡的发光对比度,其控制程序采用“太阳能发光标志调光程序V1.0及以上”。
(10)正常夜间有效动态视认距离≥200米,静态视认距离≥250米。
(11)采用太阳能供电时,输入电压12V,输出电压12V,每平方米标志不低于配置太阳板30W,同时必须保证连续阴雨7天情况下夜间正常工作。
(12)标志应具备防雷、防触漏电保护装置,接线电缆无裸露。
2﹑普通标志牌
内容为标志牌立柱样式更改,标牌牌面整体标准化更新,共六块(两块标志牌更换牌面、立柱和基础,四块更换立柱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