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市大气超级灰霾站运维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2日 10: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政府采购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4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珂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6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62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珂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市大气超级灰霾站运维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3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市大气超级灰霾站运维
预算金额:14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1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度**市大气超级灰霾站运维,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04-23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时间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516-****0166
地址:**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5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 ggid=dc1263ad435e41acb14576e84ab439dd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新**彭祖大道与太行路交叉路口西
联系人:杨乐
联系电话:181****6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邵伟
联系电话:0516-****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伟
电话:0516-****0166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新**彭祖大道与太行路交叉路口西
联系人:杨乐
联系电话:181****6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邵伟
联系电话:****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伟
电话:****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