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以便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车用制动器改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星龙街177号
项目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改建内容为:①调整电镀槽药剂及槽液配比,以提高电镀件抗腐蚀性、耐磨性等性能;②原100万套传统汽车制动器电镀件改为新能源制动器电镀件,实现新能源汽车制动器厂内全流程加工,改建后电镀工件量(电镀面积)不新增;③调整废水处理方式及管线铺设,通过新增 1 套废水零排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中和/沉淀+MBR+pH调节+两级RO膜)实现镀锌-镍线含重金属废水零排放;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5-s04WHAC9mKiyL-K-Et7A,提取码:euf8;
②阅读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人:李部;邮箱:fei.****.****@hitachiastemo.com;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邮箱:fei.****.****@hitachiastemo.com;信函地址:****园区星龙街177号。
(5)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