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娄东街道零星积水点改造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2026年娄东街道零星积水点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
(2)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3)所属地区:**市
(4)工程规模:为改善城市排水系统,提高城市内部排水能力,拟对高新区娄东街道辖区范围内的零星积水点改造。总投资600万元。
(5)设计周期:40天,具体根据实际需要及业主需求
三、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与估算、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各类专家评审(评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23日15:00(**时间,下同),登录请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58.****.93: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3日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23日15:00,**高新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办法: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由招标人自主决定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本项目暂按570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浮动幅度-35%,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评标基准价)为12.93万元,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标。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招标人有权合理地调整设计方案,调整均不补偿任何费用。
(2)设计费计算方式: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根据实际设计项目数量和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提交设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共同审定确认后,作为设计费结算依据。结算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65%*(1-中标下浮率)计取设计费,取费基数为设计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合同期内所有设计项目的施工图预算金额累加),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中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价-中标价)/评标基准价*100%。
(3)支付方式: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根据实际设计项目数量和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提交设计费清单,经双方共同审定后,作为设计费结算依据。中标人提交全部设计成果(经图审后合格或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成果)后付至招标人确认设计费的30%,余款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本项目合同期内,结算金额可能不满签约合同价,对此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或者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主张,另外在合同期内若发生结算金额超过签约合同价的,按合同价结算,对此中标人无异议也不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58.****.93: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市公共****分中心板块、新点公共**电子交易系统V7.1(http://58.****.93:443/TPBidder/memberLogin)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
(7)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8)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唐工,QQ:****24092。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郑和中路397号
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0512-****0671
招标代理:****
地址:**市东亭北路22号
联系人:李奕斌
电话:137****0101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2025-04-02至2025-04-23